「家有一老,如有一寶」,已是上世紀的傳說,隨著少子化與高齡化的趨勢,21世紀已成為「家有一老,全家皆倒」的困境,這不是危言聳聽的都市傳奇,而是日本「姥捨山」故事(※將年邁的親人帶到山上遺棄,任其自生自滅的民間故事)的現代版,是政府與民眾即將面對的殘酷現實──「安樂死」。
現在的(潛在)下流老人,必然很後悔,小時候過於相信"24孝"的童話故事,導致現在成為子女互踢皮球的拖油瓶,苟活不如好死。日本出版的《七十歳死亡法案、可決》(※中譯本書名:「70歲死亡法案,通過」)書中說:「除了70歲死亡法案外,已沒有比它更好的方法來拯救日本財政破產危機了,為了日本,請您去死吧」!
《七十歳死亡法案、可決》一書,在2012年出版時,年銷100萬本,對日本社會引起極大的震撼而成為暢銷書,其原因之一是如圖1所示,書名聳動,加上類似報紙頭版的(國會表決)畫面;本書作者垣谷美雨,以小說型態,描述「七十歲死亡法案」通過並即將實施的2年前,一般小庶民人物之內心的歡欣、罪惡與道德倫理的衝突與掙扎的真實人性,其實也是台灣有長照需求家庭的真實寫照,內容發人深省。

「七十歲死亡法案」通過後,年輕族群額手慶幸,68歲以上的健康老人,設法鑽營法律漏洞,希望藉由流言中的"地下法案",來逃脫七十歲的死劫,如果只剩下2年的壽命可活,對於飽受病痛折磨的臥床老人,活著的意義是什麼?對於身心疲倦照護的家人,2年後真的可以解脫、自由了嗎?還是要背負著人倫道德觀的罪惡感活下去?
故事主人翁是一名55歲的日本傳統家庭主婦寶田東洋子,寶田太太自從「七十歲死亡法案」通過後,心想只要再忍耐2年就可以重獲自由,開始竊竊心喜起來,神采也變得不一樣。
84歲的婆婆,心想反正2年後就要死了,活著還有什麼意義,對於這15年來一直給媳婦添麻煩,頗覺得過意不去,心裡雖是如此想,但也改不了尖酸刻薄的態度,而每天面對"即將死亡"的倒數計時,卻仍有極度不安之感;丈夫把照護自己母親之事推得一乾二淨又提早2年退休,在58歲時跟友人出國去環遊世界3個月;兒子是知名大學畢業,卻已失業3年而繭居在家,自己卻得每天為他把餐食放在房門外,心裡之痛無法言喻;唯一原以為可以幫忙自己照顧婆婆的女兒,也已離家出走獨自生活;連2位已經出嫁住在附近的小姑也不幫忙照護自己的母親,只在討論財產分配時才會回家。唯獨東洋子一人每天要為婆婆把屎、把尿,還得面對尖酸刻薄語言的諷刺,就在丈夫提早2年退休與朋友環遊世界之後,東洋子感到心灰意冷,覺得家人自私及冷漠,終於忍無可忍,帶著微薄的私房錢,離家出走了,故事的高潮在東洋子離家出走後才開始…。
「安樂死」在日本是"禁忌"的話題,日本NHK電視台於2019年6月2日播出特別記錄片《彼女は安楽死を選んだ》(她選擇安樂死),全程跟拍51歲的小島美奈於2018年11月遠赴瑞士進行安樂死的過程,並探討日本人尋求安樂死的問題。
小島美奈在48歲的那年被診斷出患有「多發性系統萎縮症(※俗稱漸凍人症)」,發病原因不明,目前亦沒有效治療方法。此病症令她全身嚴重疼痛,逐漸無法走路,連說話都變得困難,被醫生告知其後會漸失自理能力,需靠呼吸器和鼻胃管進食來維生。
小島美奈於2018年3月參訪與她一樣病症患者的醫院病房後,看到自己的悽慘未來,因而決定放棄醫療,選擇有尊嚴的結束生命,於是開始萌生自殺的念頭,"活著不能動,不如早點死",但是,她連自殺的力氣都沒有,在2018年3月自殺未遂後,決定遠赴瑞士申請安樂死。
「我想以自己的意志決定我的生命」,帶著死亡覺悟的小島,由2名姐姐陪同,到瑞士進行安樂死,抵達瑞士後,醫生告訴小島有2天時間考慮,可以反悔,但是她死意已決,2位姐姐也尊重其意願,讓她接受安樂死。
簽下同意書後,她向2名姐姐告別,「長久以來感謝你們一直照顧我」,在攝影機的見證下,小島親手按下開關,將藥劑注射到靜脈中,此時姐姐們已哭成淚人,不斷對她說對不起。小島含淚說:「我真的很幸福」,說完這句話後就離開人世,姐姐們仍然抱著她不放。因為日本不承認安樂死,協助安樂死形同犯罪,因此,小島女士的遺體無法運回日本,只能由其姐姐將遺體火化成灰後,灑入瑞士河流中。
看完此段影片的人,應該都會為之動容而鼻酸,紀錄片最後,NHK留給觀眾2個問題:「我們要怎樣面對生命的終點?又將如何與最愛的家人告別?」
日本NHK電視台於2016/7/3播出的特別節目《"介護殺人"当事者たちの告白》(照顧殺人~當事者們的告白)指出:「每4位照護者,就有1人想結束被照護者的生命」,根據後續的追蹤調查,也出版了一本同名的書籍;日本知名作家曾野綾子在2006年出版的《晚年の美を求めて》(晚年的美學),主張「人有在適當時期死亡的義務」;醫生作家石藏文信於2015年出版的《親を殺したくなったら読む本》(好想殺死父母);宗教學者島田欲巳於2016年出版的《もう親を捨てるしかない》(只好捨棄父母),均在當時的日本社會引起大騷動的討論。
2018年6月,資深媒體人傅達仁先生遠赴瑞士接受協助安樂死的新聞,才又使台灣「安樂死法案」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,傅先生生前積極推動「安樂死法案」,在他兒子傅俊豪及立法委員許毓仁等人的推動之下,台灣的「尊嚴善終法草案」(※俗稱「安樂死法案」),於2019年11月初就在立法院通過一讀,但是,事隔多年,立法院及政府權責單位仍無動於衷。
對於安樂死,學者、法界及民眾有正反兩極的看法,「安樂死法案」是讓飽受病痛折磨的病人有安樂死的請求權;平心而論,「安樂死法案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,因為傅達仁先生及其家人兩度遠赴瑞士尋求協助安樂死的鉅額費用,並非一般民眾所能負擔得起。
贊成安樂死的人,認為安樂死除了讓飽受病痛折磨的病人得以解脫外,也可以解除活著家屬的內疚與自責,目前可執行(主動/被動)安樂死的國家/地區,有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哥倫比亞、加拿大、荷比盧、瑞士、澳洲的維多利亞洲,以及美國七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等18個國家/地區;瑞士是唯一開放外國人申請安樂死的國家,荷蘭則是全球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,早在2002年就依法規定:「飽受折磨的病患有權利選擇安樂死」,現在亦在研議:「無病痛長者之安樂死的可行性」。
如今(2026年7月),民眾黨提出「安樂死公投案」,民進黨也於2025年8月提出「安樂死法草案」,此時應已是將安樂死立法的適當時機。通常,一個首創先例的政策,多需經過2~3年的教育(洗腦)宣導,才能讓大多數民眾接受;現代的網路科技發達,安樂死可經由政府單位的網站/網軍,以及各電視台/電台媒體的密集宣導(洗腦),不出1年,就像"繫安全帶"及"汽車禮讓行人"等法規一樣,水到渠成。目前65歲以下的中高齡者,仍有倫理道德觀的束縛,卻也不忍病痛家人之"痛不欲生"的情景,如果安樂死先經由公投凝聚多數決,再進而立法實施,至少可以降低家屬的"罪惡感";既可解決病人及家屬的慘境,也能舒緩健保面臨倒閉的財務危機。
依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(簡稱家總)統計,於2018年~2024年的7年期間,共發生62件的長照殺人事件,平均每年8.8件。上網搜尋,今年(2026年)截至7/15的長照悲歌事件已有8件(表1),很可能突破2023年長照悲歌14件(24人死亡)的紀錄。
表1.2026年長照悲歌事件(截至2026/7/15)
| 序號 | 事件月份 | 新聞月份 | 事件概要 資料來源:各大新聞媒體平台。 |
| 1 | 2026/7 | 2026/7 | 長照悲歌!新莊三屍「兒與重病父母共赴黃泉」 |
| 2 | 2026/5 | 2026/7 | 長照悲歌!內湖71歲父顧50歲病子「雙亡陳屍家中」 |
| 3 | 2026/5 | 2026/5 | 秀林驚傳長照悲歌 ! 女不堪身心負荷服鹽酸身亡 |
| 4 | 2026/5 | 2026/5 | 「媽媽若出事我也不活了」高雄孝子隨病母落水 雙雙溺斃後勁溪 |
| 5 | 2026/4 | 2026/5 | 長照悲歌!不堪久病嘆想死 「84歲妹持刀割頸91歲姊」 |
| 6 | 2026/4 | 2026/4 | 癌夫偕失智妻 雙雙溺斃嘉南大圳 |
| 7 | 2026/3 | 2026/6 | 長照悲歌!七旬婦顧「臥床病夫」顧到厭世…兒不捨老母受罪幫解脫遭起訴 |
| 8 | 2026/2 | 2026/2 | 長照悲歌 88歲失智父照顧62歲「小兒麻痺、智能不足兒」50幾年 |
台灣的長照殺人者,至少被判刑2年6個月,判刑2年以下才可以緩刑;2023年5月,「82歲老母親手悶死52歲腦麻兒」,是唯一經總統特赦(2026/2)的長照殺人案件。長照殺人多與貧窮有關,"家有一老,全家皆倒"不是危言聳聽;2025年台灣65歲以上人口已達470萬人,高齡者的貧窮比例偏高,平均每3位就有1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,因此,於2025年9月上路的「長照3.0」,因缺乏財源與人力,應也緩不濟急,聽不到長照家庭之悲鳴,這豈不是"惡法殺人、入罪於民"嗎?依內政部2024/6/30的統計,我國有51.7萬人是"老老照顧"的長者,其中可能有些是長照殺人的"未爆彈"。讓安樂死的公投過關、立法實施吧!

N年前,筆者曾去醫院探訪已癌症末期的友人,他說已簽妥「放棄急救同意書」和「遺體捐贈同意書」,並告訴2位子女說:「昏迷不醒時,絕對不要急救」,2位子女黯然同意;結果,住在美國的長子,接到病危通知回台灣到醫院時,對弟妹及主治醫生說:「絕對不可以放棄急救,現代醫術這麼進步,一定有辦法延續生命的,錢我出」。醫生(怕被告)只好不拔管、不拆呼吸器,又折磨了10多天,病人才去逝;家屬有權利變更意識清醒病人所做的"放棄急救同意書"決定嗎?病人本身的身心痛苦,非親近的同住家人能夠理解嗎?
日本是最早進入(2005年)超高齡社會的國家(≧65歲人口佔20%以上),依日本厚生勞動省的統計,2006年~2024年的19年間,至少有486人的"介護殺人"案件,平均每15天就有1件長照殺人事件。台灣也已挺進超高齡社會國家,長照殺人事件的案例只會增加不會減少。即使瑞士及荷蘭等有安樂死立法的國家,也會發生長照殺人事件,因為規定「病人需有"知情同意"的自主決策能力」,失智或重度殘障等無自主決策能力者,沒有安樂死的權利,台灣將來的「安樂死法案」,親屬能替代無自主能力的病患,決定安樂死嗎?
筆者今年76歲,家母在2011年1月中風,迄今已15年半,在4年多前家父病逝之後,家母就自我放棄、不再開口說話,只能插鼻胃管灌食。雖然與子女同住,表面上是"安享天年",但是,每當看護灌食家母時,我總是黯然神傷地摸著家母的手,不敢抬頭看她的呆滯眼神。
約2年多前,家母因高燒不退而半夜送急診,觀察治療2個多小時之後,一位急診醫師走過來說:「血壓已降至80,若不打升壓針,將會休克...」,問我是否要打針急救?家母早在中風之前,就簽屬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(※何不改成簡單易懂的「同意不插管維生意願書」),我眼眶紅潤,簽下了「放棄急救同意書」,希望家母安詳地歸去;但是,約過了10分鐘,來了一位較資深的醫師說:「怎麼可以不救,打針吧!」,就這樣,家母被救回來了。我想,這是家母的業障吧,仍要繼續受苦了。
歐美日等先進國家,多僅將鼻胃管用於暫時性的救急措施,然而,健保署統計,2024年約有40萬人靠鼻胃管而活。其實,早在2000/5/23就立法通過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,並於同年6/7公佈實施;條文就隱喻「不靠插管維生、自然斷食善終」,但是無白紙黑字「禁用插管維生」,故多數醫生不願/不敢執行,病患家屬也不願/不敢冒不孝子女之名,而要求醫生拔管。
"好死不如惡活"?如果生存是一種權利,那麼,在承受無救的巨大痛苦時,不也應該擁有無痛死亡的權利嗎?"家有一老、全家皆倒"!人民有在某高齡安樂死的義務!「安樂死」是讓病人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,而非被迫在病床上受盡折磨,或拖垮家人的生存權利。
"我活著只是為了比家母晚死",若有一天得知自己得絕症將亡時,或許我會跟表1的序號1案件一樣,帶著家母一起走上黃泉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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